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整改及分级分类管理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5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以及学校《关于开展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设备运行情况及实验室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提高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意识,2024年5月14日上午,生命科学学院实验中心召开实验室安全整改及分级分类管理工作会议,全体实验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实验中心主任周丽萍就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她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守住安全底线,强化安全意识。要进一步梳理问题,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结合实际,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确保实验室安全的稳定。会议中,实验员对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的责任体系、工作原则、管理要求等相关规定进行了学习。周丽萍指出,要认真学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结合实际,对实验室进行分级分类,并初步制定出适用于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的办法。



©2016 肇庆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实验中心 版权所有
  电话:0758-2716359 传真:0758-2716359 邮编:52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