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30日

根据现阶段学校封闭管理的安排,现就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在学校封闭管理阶段,各实验室管理员应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相关实验室是否开放,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如需使用实验室,必须向实验室管理员申请。每次进入实验室必须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备,包括实验内容、实验危险评估,进入时间等;

二、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的安全工作,需要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和仪器设备等的安全管理、水、电、气的安全使用管理,必须有实验员/指导老师在场方能进行实验,避免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及造成人员伤害;

三、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做好合理规划,错时开展实验工作,防止人员聚集;

四、实验过程中,应做好消毒及个人防护,保持实验室良好通风,若有师生出现疑似症状应立刻终止实验,立即通知学院并采取相关疫情防范措施。

目前,实验员只有黄丽华副主任和何素萍老师在校,如有紧急情况,请联系两位老师。



生科院实验中心

  2022年11月30日


©2016 肇庆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实验中心 版权所有
  电话:0758-2716359 传真:0758-2716359 邮编:52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