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0日

各位老师,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严格按照教育部最新《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023)》所涵盖的检查项目,从严从细逐条对照对各类科研、教学实验室(实训室) 和相关场所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及时整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发现的隐患务必今年整改完成。

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位实验室管理员完成自查工作,根据检查情况填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肇庆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登记表》,并于 2023年4月13日前交给凌海燕老师汇总。

学校将在4月底前组织安全工作小组和安全督导队伍进行检查巡查,并对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和重要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请老师们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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