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6日

为规范实验室废弃试剂、实验材料等的管理,减少实验室安全隐患,请各位指导老师加强教育毕业生在离校前完成以下工作:
1、清理好个人的实验材料、试剂、玻璃器皿等,需要保留的实验样品、试剂等,应贴好详细标签(成分、制备时间、浓度、制作者姓名等),分类妥善保管,并与导师以及实验员老师做好移交工作;
2、实验材料、实验废弃物应按照学校回收指引及规定及时清理,高危废弃物应在实验室预处理减毒、降危、减量,并提前告知实验员老师,确保回收处置过程安全可控;
3、为了能顺利离校,请指导老师督促同学们及时归还所借出的实验仪器及其他物品。


生命科学学院实验中心

 2024年5月6日

©2016 肇庆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实验中心 版权所有
  电话:0758-2716359 传真:0758-2716359 邮编:526061